為(wei) 拓寬學生國際視野,不斷提高人才培養(yang) 質量,規範學生公派出國(境)管理,根據國家及學校相關(guan) 規定,結合學院實際製定本辦法。
本辦法中的學生公派出國(境),特指我院統招全日製本科生、研究生在讀期間,通過學院推薦或參加學院組織的3個(ge) 月及以上長期的各類出國(境)聯合培養(yang) 、攻讀雙學位、課程學習(xi) 、見習(xi) 實習(xi) 、科研活動和文化交流等,以及3個(ge) 月以內(nei) 的短期學習(xi) 交流項目(學院定製3個(ge) 月以內(nei) 短期學習(xi) 交流項目除外,定製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以學院網站通知為(wei) 準)。
一、申請條件
1.申請人為(wei) 我院統招全日製在讀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2.申請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
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的我校在讀學生;
(2)熱愛祖國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,社會(hui) 責任感強,誠實守信,遵紀守法,無違法違紀記錄;
(3)學生本人自願申請,並征得家長(或監護人)同意;
(4)身心健康,成績優(you) 良,有較強的學習(xi) 生活適應能力;
(5)平均學分績點、外語水平等需符合項目的具體(ti) 要求。
3.原則上不受理符合以下情形的學生申請:
(1)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;
(2)已獲得國家(或學校)資助的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(nei) ;
(3)已申報國家(或學校)資助的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但尚未公布錄取結果;
(4)曾獲得國家(或學校)公派留學資格,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(或學校)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(nei) ,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(或學校)批準放棄但時間在2年以內(nei) ;
4.同一導師每年最多資助2名學生;在校期間同一學曆階段僅(jin) 可獲得1次資助機會(hui) 。
二、資助辦法
1.資助範圍
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城市間交通費(飛機經濟艙、火車二等座)、簽證費、學雜費、注冊(ce) 費。
資助事項標準參照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學生公派出國(境)管理與(yu) 資助辦法(校發[2022]2號)。
2.資助額度
公派出國(境)學習(xi) 類型 |
資助額度上限 |
3個(ge) 月及以上長期交流項目 |
2萬(wan) |
3個(ge) 月內(nei) 短期交流項目 |
1萬(wan) |
三、申請與(yu) 審批流程
(一)提交申請
原則上每年6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資助申請材料,6月30日以後提交下一年度的資助申請材料。所有申請材料在線提交至動科動醫學院學生公派出國(境)學習(xi) 交流專(zhuan) 項獎學金申請係統
1.擬申請3個(ge) 月及以上長期交流項目學生需按要求向學院提供如下資料:
(1)《動科動醫學院學生赴國(境)外長期學習(xi) 交流申請表》
(2)國內(nei) 導師推薦信
(3)外方正式邀請信
(4)收取學費明細表(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交)
(5)學習(xi) 計劃(中文和外文兩(liang) 份)
(6)國外導師簡曆
(7)成績單複印件(自本科階段起)
(8)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
(9)有效身份證複印件
2.擬申請3個(ge) 月以內(nei) 短期學習(xi) 交流項目學生需按要求向學院提供如下資料:
(1)《動科動醫學院學生赴國(境)外短期學習(xi) 交流申請表》
(2)校內(nei) 專(zhuan) 家推薦信
(3)外方正式邀請信
(4)學習(xi) 計劃(中文和外文兩(liang) 份)
(5)成績單複印件(自本科階段起)
(6)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
(7)有效身份證複印件
(二)學院審核
學院組織專(zhuan) 家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、綜合考評,確定資助內(nei) 容和資助比例。專(zhuan) 家評審工作主要從(cong) 以下幾方麵進行考察:
1.申請人綜合素質。包括申請人的專(zhuan) 業(ye) 基礎、學習(xi) 成績、經曆及能力、綜合表現、國際交流能力(含外語水平)和發展潛力等;
2.留學目的國、留學單位在所選學科專(zhuan) 業(ye) 領域的研究水平;
3.國外導師情況;
4.擬留學專(zhuan) 業(ye) 情況;
5.出國留學必要性和學習(xi) 計劃的可行性
每年學院按年度預算額度審批,秉承先申請先資助的原則,當年預算額度用滿將不再接收新的審批。
(三)結果公示
學院將對擬資助的學生進行公示,經公示後的學生應按期派出,不得擅自放棄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對經學院批準放棄的赴國(境)外參會(hui) 的學生,2年內(nei) 不予推薦申請其他公派出國(境)項目;對擅自放棄的學生,5年內(nei) 不予推薦申請其他公派出國(境)項目。
四、管理辦法
1.學生出國(境)前須提交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學生公派出國(境)審批表》及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學生公派出國(境)安全告知書(shu) 》,辦理出國(境)審批手續,並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行前培訓。赴台灣地區學生還須辦理赴台人員審查,經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辦理赴台任務批件後方可派出。
2.學生若因故需中途終止在國(境)外的交流學習(xi) ,須提前向學院提出書(shu) 麵申請,並報國際合作與(yu) 交流部(港澳台事務辦公室)批準後方可提前返校。未經批準擅自提前回國(大陸)者,取消其在校期間所有公派出國資格,其在外的學習(xi) 成績將不予認定,並須退還獎學金。
3.派出期滿,學生應按時返校並辦理返校手續,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延長在外停留期限。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的,應提前一個(ge) 月提出書(shu) 麵申請,經學院審核同意報國際合作與(yu) 交流部(港澳台事務辦公室)批準後,方可延遲返校。擅自逾期不返校者,按曠課處理。
4.學生返校後,應向學院提交不少於(yu) 2000字的書(shu) 麵總結報告,並及時申請辦理學分認定並參加項目報告會(hui) ,匯報自己學習(xi) 交流的情況及取得的成果。
五、報銷程序
1.受資助研究生在返校一個(ge) 月內(nei) (遇寒暑假順延)向學院提交以下材料:
(1)護照首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麵的複印件
(2)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出國境總結核銷表》
(3)相關(guan) 正式發票原件(所有發票背後需有導師(課題組)和本人簽字)
(4)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學生公派出國(境)審批表》
2.學院審核以上材料,並按程序辦理報銷。
六、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,本辦法由學院負責解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