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物科學技術學院-動物醫學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實施辦法(試行)
(2021年3月19日修訂)
為(wei) 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,規範我院危險化學品(下稱“危化品”)的采購、管理及回收流程,根據《關(guan) 於(yu) 印發<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危險化學品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校發〔2017〕150號)要求,結合學院實際,特製訂本辦法。
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
第一條學院危化品管理工作按照“誰使用、誰負責,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要求,實行學院、係(中心/辦公室)、實驗室、實際使用人員四級管理體(ti) 製,各司其職,逐級分層落實責任製。
第二條學院成立危化品管理領導小組。組長由學院黨(dang) 委書(shu) 記、院長擔任,副組長由學院黨(dang) 委副書(shu) 記、分管副院長擔任。組員由各係(中心/辦公室)安全負責人組成。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危化品管理的製度建設、采購審核、存儲(chu) 監管、安全督查等工作。組長統籌負責學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;副組長負責危化品管理的政策宣傳(chuan) 及安全教育的組織協調,危化品管理的製度建設、日常督查及教學、科研所需危化品的采購審核。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危化品管理的直接管理責任人,主要負責:
1.依照學校和學院的相關(guan) 規定,做好本室的危化品的使用、存儲(chu) 、檢查和處置等安全管理工作;
2.組織製定本實驗室的危化品使用操作規程、安全管理製度、管理人員崗位職責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;
3.督促指導危化品實際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操作,並與(yu) 其簽訂安全責任書(shu) 等,報學院備案;
4.督促建立詳細的危化品管理台賬,全麵了解、掌握本室危化品的使用、存儲(chu) 情況,確保信息準確。
第三條實際使用人員應嚴(yan) 格履行崗位職責,按照學校要求,做好危化品的采購、領用、存儲(chu) 、使用和處置等工作,承擔直接責任。
第二章危化品的申購
第四條資產(chan) 經營與(yu) 後勤保障部負責全校危化品的統一采購,師生個(ge) 人不得自行采購,違者由個(ge) 人承擔所有責任。
第五條危化品應按計劃采購:
1.劇毒化學品應由使用人提前製定需求計劃,報學院審核後交由資產(chan) 經營與(yu) 後勤保障部采購,實行每單一購,隨訂隨買(mai) ,不留庫存;
2.易製毒、易製爆化學品應由使用人按月製定需求計劃,報學院審核後交由後資產(chan) 經營與(yu) 後勤保障部統一采購。
第六條危化品應按程序采購:
1.提交申請。申購人填寫(xie) 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危化品申請購買(mai) 審批表》,內(nei) 容包括安全負責人、保管員、用途、用量、保管措施等,並由所在實驗室負責人(或導師)簽字。
2.學院審核。購買(mai) 劇毒、易製毒、易製爆危化品,須由本實驗室危化品保管員攜帶記錄清晰的危化品使用台賬與(yu) 填寫(xie) 完整的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危化品申請購買(mai) 審批表》,經院屬各樓棟的危化品保管員根據實驗室庫存備案情況審核通過後,在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危化品申請購買(mai) 審批表》上簽注“同意采購”意見。再交由分管領導簽字(或簽章),加蓋學院公章,報校園建設與(yu) 安全保衛部審核批準後,由資產(chan) 經營與(yu) 後勤保障部按相關(guan) 規定采購。
3.財務報賬時需提交《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危化品申請購買(mai) 審批表》,如未按學校規定流程私自購買(mai) 的不予財務報銷。
第七條嚴(yan) 禁私購、私用、私藏、轉讓、變賣危化品。
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與(yu) 使用
第八條所有劇毒、易製毒、易製爆危化品由學校資產(chan) 經營與(yu) 後勤保障部集中采購後分別交由學院各樓棟危化品存放室統一保管。
領用集中存放的劇毒、易製毒、易製爆危化品須在每周一上午11:00前與(yu) 相應危化品存放室的保管員聯係預約。領用時,由各實驗室危化品保管員憑借填寫(xie) 完整的《動科動醫學院危化品領用申請單》(學生攜帶個(ge) 人校園一卡通),自備合適的專(zhuan) 用容器,雙人前往領取,領取時間每周一下午15:00-16:00。領用劇毒危化品的使用量為(wei) 一次,易製毒、易製爆危化品的使用周期限定為(wei) 一周。
為(wei) 了避免長期超限占用存放室,在存放室集中保管危化品的期限設定為(wei) 一個(ge) 月,超過保管期限的危化品,學院將統一處理,調配使用。如因特殊情況,需要延期保存,須提前向存放室保管員提出書(shu) 麵申請。
第九條各類危化品自存放室領回後,應按規定存放於(yu) 危化品專(zhuan) 櫃內(nei) ,嚴(yan) 格落實“雙人驗收、雙人領取、雙人運輸、雙人使用、雙人雙鎖”(“五雙”)管理,按量領取,餘(yu) 量退回,並切實做好詳實的台賬記錄。
第十條儲(chu) 存保管危化品須嚴(yan) 格執行以下規定:
1.應密封分類分項存放,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留有安全距離,不得超量儲(chu) 存;
2.性質不相容的危化品,相互作用後可能引發爆炸、燃燒、變質和產(chan) 生毒氣或其它劇烈反應的危化品及消防方法不同的危化品,應分室儲(chu) 存;
3.不穩定、易變質和可能自燃的劇毒物品,應定期檢查,對遺留在地上和墊板上的劇毒物品,應及時清除、妥善處理;
4.嚴(yan) 禁在儲(chu) 存場所吸煙和使用明火,並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力量和滅火設施以及通訊、報警監控裝置;
5.危化品存儲(chu) 場所配備專(zhuan) 用量器及分裝器材。
第十一條發生危化品被盜、丟(diu) 失,應第一時間向學院辦公室、學校校園建設與(yu) 安全保衛部報案,並保護好現場。
第十二條危化品采購員、保管員須牢記管理規範,通曉各類危化品的特性、毒理作用及保管常識,嚴(yan) 格入庫驗收、出庫核對,及時登記領用人、領用時間、使用期限、品名與(yu) 劑量、批準人等內(nei) 容。
第十三條學生實驗使用危化品須有實驗室危化品保管員負責領用、保管,分發實驗用量一般不得超過當天使用所需量(劇毒品為(wei) 當次使用量),並作好每次使用情況的記錄。
第十四條凡使用危化品產(chan) 生的廢氣、廢液、廢渣、粉塵等汙染物應依照學校要求,依法依規處理,不得隨意排放。
第四章危化品的事故應急救援
第十五條學院危化品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危化品管理的各個(ge) 環節進行檢查,查找安全隱患,杜絕事故發生。
第十六條相關(guan) 實驗室應製定本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、設備,定期組織演練。
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最終解釋權歸學院所有。